一、主旨
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投身音樂影像創作,促進影像與音樂產業之交流與接軌,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特舉辦第一屆「金電光-全國青年 MV 大賽」,誠摯邀請對音樂影像創作有熱忱之學生踴躍參與,並訂定本簡章以資遵循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
協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文化局、高雄市政府青年局
高雄流行音樂中心、火氣音樂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徵件說明
依照報名身分分為大專院校組(含研究所)、高中職組。影像創作者除了可以自行洽談原創授權音樂或自創音樂以外,主辦單位提供官方音樂庫共 9 首歌曲,供參賽者選擇,作為影像作品之音樂元素。有關音樂素材使用辦法,詳見作品規範。
四、重要日程
項目 | 日期 | 說明 |
徵件期間 | 114 年 7 月 7 日(一) 至 114 年 10 月 25 日(六) 23:59 止 | 逾時不受理,以線上表單繳交時 間為準。 |
作品公開 | 114 年 10 月 31 日(五) | 經資格審查通過之作品,將統一 由主辦單位公開於指定平台。 |
人氣獎投票期間 | 114 年 10 月 31 日(五) 至 114 年 11 月 07 日(五) |
項目 | 日期 | 說明 |
入圍名單公布 | 114 年 11 月 15 日(六) | 正式公告入圍名單,並通知相關 參賽者。 |
頒獎典禮 | 114 年 11 月 28 日(五) | 於實體活動中播放入圍作品,並 舉行頒獎典禮。 |
五、報名資格
(一) 身分資格:
● 參賽者須為國內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在學學生。報名組別分為大專院校組(含研究所)、高中職組。
● 大專院校組(含研究所):導演、攝影、製片、剪輯四個職位中,至少三個職位具有大專院校(含研究所)在學身分。
● 高中職組:導演、攝影、製片、剪輯四個職位中,至少三個職位具有高中職在學身分,應提供在學證明。
● 接受以個人或團體(需有代表人)報名參加,每人/每組限投 1 件作品。
● 114 年應屆畢業生若無法提供在學證明,得以 114 年畢業證書作為身分佐證。
●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補充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以釐清參賽資格。
(二) 作品規範:
● 每部作品長度不得超過 8 分鐘,影片內容必須包含演職人員表、本競賽主視覺、使用音樂庫之歌曲者,必須包含音樂版權資訊。
● 作品須為 2024 年 1 月 1 日後拍攝之原創成果,且不得為已完整公開發表之影片。
● 影片格式以 MP4 為限,影片解析度須為 1920×1080 像素(含)以上之影片檔。
● 報名者須為影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;如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,須經全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並共同遵守本徵件須知。
● 參賽者需同意無償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就影片作品、劇照進行非營利使用,包含但不限於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重製、改作或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,並應配合簽署授權同意書,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,絕無異議。
● 本競賽僅接受下列兩類(擇一)音樂素材作為參賽作品音樂使用:
- 使用本競賽提供之《金電光官方音樂庫》內之授權音樂素材。
- 自創或使用非商業授權原創音樂:指由參賽者本人或第三方創作者創作之音樂,未經商業授權流通,亦不涉及授權費用,並獲原創者明確授權作為參賽配樂使用。須符合以下條件:
A. 詞曲為原創創作,不得為翻唱、改編、取樣或重製他人作品。
B. 未曾授權予第三方商業使用或簽訂商業發行合約(如唱片公司、音樂代理商、發行平台等)。
C. 即使公開上傳至 YouTube、StreetVoice、SoundCloud 等平台,僅作非營利用途,且無收取費
用或設限授權者,仍可視為符合條件。
D. 已獲原創者明確書面授權,允許該音樂使用於本競賽之參賽作品中。授權文件請至官網文件下載專區
使用金電光|音樂使用授權同意書。
● 參賽者須保證所用音樂具合法使用權,並無後續授權糾紛或商業收費風險。如作品涉及未清授權之音樂素材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,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● 官方音樂庫歌曲清單:
歌手/樂團 | 歌曲 | |
孩子王 | 〈咱的所在〉 | 〈望你牽成 dear. 鄭宜農〉 |
夕陽武士 | 〈心事茫茫〉 | 〈簡單的你〉 |
歌手/樂團 | 歌曲 | |
普通隊長 | 〈打氣歌〉 | 〈另一邊的你〉 |
滅火器 | 〈繼續向前行〉 | 〈長途夜車〉 |
Gummy B | 〈叛逆期〉 | |
共計 9 首歌曲 |
● 取得音樂庫歌曲方式:
- 請至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官方網站瀏覽「金電光官方音樂庫」並選擇欲使用之歌曲。
- 選定歌曲後,請下載並填寫《2025 金電光全國青年 MV 大賽|MV 音樂庫使用切結書》,以電子郵件之形式寄送至活動信箱:gsmv2025@gmail.com。
- 工作人員將於 1~3 個工作天內審核回覆,並提供所選歌曲之音檔檔案。
● 參賽作品如使用主辦單位授權提供之音樂素材(即金電光官方音樂庫),其使用範圍僅限於本競賽,參賽者不得擅自將該作品上架至其他公開平台。作品之對外發佈或授權使用,應由主辦單位或其音樂授權方統一安排。
● 參賽作品中所使用之音樂為來自「金電光官方音樂庫」之授權歌曲,則其著作財產權人(如音樂創作者、音樂版權公司)仍得就使用其音樂之影像成果,進行合理推廣、非營利性播送或宣傳用途之正當使用,並應保留影片片尾之參賽者工作人員名單。
(四) 參賽作品原創性與合法性聲明
● 所有影像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製作,並使用參賽者自有或擁有合法授權之素材。不得重製、抄襲或挪用他人創作內容。
● 參賽者應保證其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或人格權,包含但不限於: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、姓名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權、聲音等人格權。
● 參賽作品亦不得違反或鼓勵他人違反任何現行法律、法令、規章或條例,亦不得有鼓勵他人犯罪言詞或舉措。請勿使用來自第三方之未經授權的電影片段、書籍內容、圖像、音樂、註冊商標或任何專有素材。如作品中使用非參賽者本人之人物、聲音或肖像等內容,參賽者須已取得完整且合法之授權證明。
● 報名者有義務確保其影片內容之合法性與適當性。主辦單位保留對作品是否具備參賽資格之最終審查與決定權,並有權拒絕任何可能損害主辦單位名譽、形象或公共利益之作品參賽。
● 凡參賽者因作品內容涉及侵權或其他法律糾紛,須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連帶責任,並保留取消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之權利。
(五) 個資聲明
主辦單位為舉辦「第一屆金電光-全國青年 MV 大賽」將取得參賽者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教育程度、聯絡方式等直接或間接辨識參賽者之個人資料。參賽者於提供上開個人資料時,已知悉主辦單位將依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如參賽者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將影響其參賽之資格。
六、報名方式
(一) 請至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官網-金電光分頁下載報名所需之文件,並於徵件期間內填妥線上報名表單送出。
(二) 線上表單內提供之雲端資料夾連結,需包含以下報名資料(文件之檔案格式請以 PDF 文件繳交):
- 劇照:請提供 3-5 張。
- 參賽影像作品乙份:格式須為 MP4。
- 2025 金電光全國青年 MV 大賽|報名表:請填寫參賽隊伍資料、作品基本資訊與聯絡方式。
- 2025 金電光全國青年 MV 大賽|參賽主創人員在學證明文件:請依照格式上傳主創人員(導演、攝影、剪輯、製片,至少三項)之在學證明文件。114 年應屆畢業生若無法提供在學證明,得以 114 年畢業證書作為身分佐證。
- 2025 金電光全國青年 MV 大賽|參賽切結暨聲明書著作授權同意書: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方,得於競賽、成果紀錄、網站平台、媒體或非營利展演等用途下使用、重製、剪輯、公開播送該作品,並保證其合法性與適當性。團體報名須由代表人簽署並對全體參賽負責,聲明作品為自主創作,並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宣傳使用。
- 2025 金電光全國青年 MV 大賽|MV 音樂庫使用切結書:使用金電光官方音樂庫者填寫,未使用者免附此文件。
- 音樂使用授權同意書 :自行取得音樂版權之證明文件。
七、獎勵方式
獎項 | 高中組 | 大學組 |
最佳金電光(最佳 MV) | 30,000 元 | 30,000 元 |
評審團特別獎 | 10,000 元 | 10,000 元 |
最佳創意 | 8,000 元 | 8,000 元 |
人氣獎 | 5,000 元 | 5,000 元 |
優選 | 獎狀 | 獎狀 |
總計 106,000 元 | ||
獎項說明 | ||
1. 最佳金電光(最佳 MV 獎)(Grand Prize) ● 兩組皆設立相同獎項與金額,各組各取一名。 ● 綜合評選影像敘事、創意構想、技術品質與音樂整合等面向,頒予整體完成度最 高、最具代表性的作品。 2. 評審團特別獎(Jury’s Special Mention) ● 兩組皆設立相同獎項與金額,各組各取一名。 ● 表揚於特定面向表現優異或展現獨特風格之作品,體現創作潛力與風格突破。 3. 最佳創意獎(Best Creativity) ● 兩組皆設立相同獎項與金額,各組各取一名。 ● 鼓勵具原創構想與創新表現的作品,無論技術是否成熟,皆在概念與敘事表達上 展現強烈感染力。 |
4. 人氣獎(Audience Choice) ● 兩組皆設立相同獎項與金額,各組各取一名。 ● 依據官方於 114 年 10 月 31 日(星期五)公開經資格審查通過之競賽作品至主辦 方 YouTube 頻道後,至 114 年 11 月 07 日(星期五)23:59 止之「影片觀看次數 與按讚數總和」進行統計,並以總合數值最高者為人氣獎得主。 ● 主辦單位保留審查異常流量之權利,如經查證有灌票、買流量或其他主辦單位認 定顯失公平之不當行為者,將有權取消其人氣獎資格。 5. 優選(Honorable Mention) ● 高中職組與大專院校組各取五組團隊。 ● 表揚整體表現佳,具有潛力與完成度的作品,鼓勵新秀持續創作。 |
備註 |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,得獎者需負擔 10%之稅金,非本國人 則扣取 20%,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,且金額超過新台幣 1,000 元(含)者,年度報稅時 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獎金除另有規定外,均含申請人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 稅捐、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,各獎項之得獎者若為兩名以上時,該獎項之獎金均 分。 |
八、評審
(一)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業界專家學者,共同評選出最佳金電光(最佳 MV獎)、評審團特別獎、最佳創意及優選。
(二) 評審階段分為初審(資格審查)與決選兩階段,
● 初審階段:
初審屬於資格審查,由主辦單位預先排除明顯不符報名規範之作品(如資料不齊、違法內容、侵權疑慮等),並於初審會議中提請評審委員確認,確定無法進入決選之名單。
● 決選階段:
通過初審之作品將進入決選,評審委員將針對各獎項進行評分,遴選出最具表現、最適合該獎項精神之團隊。
(三) 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獎項得以「從缺」或「調整名額」;若遇得獎者棄權或遭撤銷資格,主辦單位可依情形斟酌是否遞補。
(四) 入圍名單暫定於 114 年 11 月 15 日(六) 於官方平台公布。
(五) 獲獎名單將於競賽頒獎典禮當日公布,並發布於官方網站及相關社群平台
九、入圍及得獎影片須知
入圍團隊須出席頒獎典禮,倘入圍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,須事前告知主辦單位,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。若頒獎典禮因為氣候或其他不克因素取消,以主辦單位通知為主。
十、違反規定之處置
(一) 如對入圍及得獎名單、影片有疑義者,應分別於名單公布後兩週內,以書面載明檢舉人姓名、聯絡方式,並檢具具體佐證資料向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提出,未附具體佐證資料者,不予受理。
(二) 參賽報名即視為同意本簡章各項內容及規定,如有違反,將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;入圍及得獎名單公布後發現者,應取消入圍及得獎資格;於獎金撥付後發現者,應取消得獎資格,且將已領取之獎狀/獎座及獎金繳
回,並自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(三) 入圍及得獎之影片及個人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;得獎者應將已領取之獎狀/獎座及獎金繳回,並自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- 以虛偽不實資料、文件報名參選者。
- 有抄襲、剽竊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或有任何侵權之情事,經查證屬實或經司法程序確定者。
(四) 得獎者若拒絕本簡章授權使用範圍者,應取消獲獎資格,且將已領取之獎狀/獎座及獎金繳回,並自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(五) 得獎者若有本條違約情事而遭取消得獎資格者,其先前所為無償授權之意思仍為有效,主辦單位得自行決定是否自 YouTube 播放平台移除作品或採取其他適宜之措施。
十一、未盡事宜之補充規定
(一) 本簡章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,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保留 活動變更及解釋之權利。
(二) 本簡章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